联系电话:
1. 申请《装备承制单位资格》;
2. 填写申请书,准备证明材料
3. 报送材料至资格申请受理点,由驻厂军事代表机构或主要采购单位负责受理;
4. 申请A类承制单位资格,由受理部门进行预审查 ;
5. 预审查问题纠正后重新申报;
6. 审核组正式审核;
7. 整改验证后提交军方主管机关核准、军委装备发展部批准;
8. 纳入《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》;
颁发《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》(有效期:五年)